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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考专业
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专业属于工学门类的建筑类专业,所属学科是工学“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它是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以城乡社会、经济、环境、空间的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城乡物质空间为核心,以城乡土地使用为对象,通过城乡规划的编制、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建设实施的管理,实现城乡发展的空间资源合理配置和动态引导控制的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复合型专业。
【专业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学习城乡规划的基本知识与基础理论,接受城乡规划的原理、程序、方法以及设计表达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协调处理城乡发展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等复杂关系的基本方法,具备初步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具有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
【知识技能】
1.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正确的价值观、扎实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良好的专业素质、人文修养和身心素质;兼具本土情怀与国际视野;具备现代意识和健康的人际交往意识;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意识。
2.掌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知识、专业所需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工具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知识;
3.具有系统思维、公正处理、认知分析和综合表达等专业基本能力以及前瞻预测、创新设计、共识构建和共同行动等专业执业能力;
4.熟悉我国城乡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大数据时代下的信息技术能力,具有职业发展持续学习能力;
6.了解我国人居环境学科领域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发展动态和行业需求。
报考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中、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报考条件
(一)我省成人高考采用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资格审核、现场摄像工作必须考生本人亲自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确认点完成。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一律不得参加报考。
(三)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
(四)外省户籍在皖工作考生必须具有居民居住证或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就业方向
【发展前景】
城乡规划专业毕业生可在政府管理部门、规划设计单位、建设与开发企业从事城乡规划设计、研究等专业技术工作;可在政府管理部门从事城乡规划与建设方面的管理工作;也可在教育、科研机构从事相关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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